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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距2021年考研倒计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图片.png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以及实施方案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并报批,决定2020年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通知事项做好复试准备。

一、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西安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西安邮电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主要为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提交附加材料等进行辅助。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学院复试指南,了解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1. 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2. 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电脑(Windows系统)、手机均可。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3. 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 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要求两台设备均需要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或APP,复试时两个通讯设备两个号同时登录腾讯会议。

5. 备用平台为钉钉。

三、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按照学院复试方案要求参加复试,须遵守《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一)试前

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记录用纸若干。

模拟演练:考生应积极配合学院参加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安排待定。

(二)试中

1. 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提醒考生注意:

(1)屏蔽语音通话功能。

(2)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

(3)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

(4)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

5)清理桌面,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空白纸。

2. 进入腾讯会议1,即备考区。

(1)利用随机摇号器考生现场抽取复试顺序号,确定本人的复试顺序。

(2)宣读《西安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工作人员检查面试环境。

3. 进入腾讯会议2,即主考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2)考生宣读《西安邮电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3)再次检查面试环境。

(4)考生现场随机抽题,根据试题要求回答问题等。

(5)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主考区,主动退出复试平台。

五、复试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面试导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说明

1.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2. 我校及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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