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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2020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距2021年考研倒计时

 结合我校及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
2. 坚持公平公正。
3.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
4. 坚持客观评价。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领域)代码 学科(领域)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分数线
单科 单科 总分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37 56 305
083500 软件工程 全日制 37 56 300
085400 电子信息 全日制 37 56 300
085400 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37 56 300
077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 全日制 40 60 310

参加计算机学院2019年 “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计算机学院(含理学(077500))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6-17日。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材料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1.《2020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道德考核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栏下载)。(后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5.个人简介、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前期准备
计算机学院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ZOOM平台(备份平台:腾讯会议),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复试所需设施和安装客户端(软件安装说明及使用方式见《西安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简明使用说明》),提前做好网络设备测试工作,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
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网络复试基本流程
(一)复试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2020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学院复试办法,了解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2.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3.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① 良好的网络环境。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② 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电脑(Windows系统)、手机均可。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③ 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④ 《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其他要求。
(二)复试流程(满分300分,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一阶段:自我介绍
第二阶段:专业知识考核(满分90分)
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将通过网络面试进行考察。
第三阶段: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10分)
1)外语能力测试。
2)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七、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低于54、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126分、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保证设备电量充足,需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请在电话铃响第一时间接听,如超过1分钟未接听,按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5.按照所报考学院安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参加网上模拟演练。
6.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九、违规处理办法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复试小组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说明
1.我校及计算机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便于考生与招生单位交流与沟通而建立的复试考生QQ群/微信群,请复试考生及时入群。入群后要服从管理,严禁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对于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请于5月13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ningdu@xupt.edu.cn 并电话联系029-88166055(宁老师),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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