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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已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距2021年考研倒计时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0】4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陕试研招〔2020〕1号文件《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特制定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总分不低于347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00分。

  2.专业学位型:总分不低于347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05分。

  三、复试报名缴费

  1.报名及缴费时间: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5月18日12:00报名及缴费截止。

  2.报名缴费方式:考生可扫描下方“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报名缴费”二维码,进入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报名缴费页面,输入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认提交即可,可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方式。点击查看

  过期未报名、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四、复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1. 复试时间:2020年5月20日—21日

  2. 各专业复试科目说明:

  (1)各专业复试科目及考试形式如下: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考试形式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艺术学理论
(各专业研究方向)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艺术评论写作 开放式笔试
学术型
(音乐与舞蹈学)
1.音乐学
(各专业研究方向)
2.音乐教育学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中外音乐作品分析 开放式笔试
音乐嗓音研究与矫治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专业命题论文写作 开放式笔试
作曲理论
(和声、复调、配器)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开放式笔试
作曲理论
(曲式与作品分析)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室内乐作品写作 开放式笔试
舞蹈学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舞蹈评论写作 开放式笔试
专业学位(音乐) 作曲、电子音乐作曲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开放式笔试
音乐
(指挥、视唱练耳
音乐教育、现代、
钢琴、管弦、民乐、声乐)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专业测试 现场面试
专业学位(舞蹈) 舞蹈(舞蹈编导)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面试
2.综合面试 现场面试
3.专业测试 现场面试
同等学力或
跨专业加试
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学位(音乐)
1.音乐论文写作 开放式笔试
2.视唱练耳 现场面试

  2)取消相关理论专业复试业务课现场笔试,采取开放式笔试形式。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取消艺术学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学、舞蹈学、作曲理论、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业务课现场笔试,采取开放式笔试形式。

  (3)开放式笔试交卷方式及具体要求:

  所有参加开放式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在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领取开放式笔试试题,并须在指定时间提交答卷,考生须本人独立按时完成,若发现雷同、抄袭试卷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记。过时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艺术评论、舞蹈评论、嗓音研究与矫治专业论文等科目的考生,除提交手写答卷外,还须将论文存储为Word文档格式,并须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 邮件主题为:“2020复试答卷-艺术评论写作(舞蹈评论写作/嗓音矫治论文写作)-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写作内容经知网检索核查,重复率超过10%者视为抄袭,若发现雷同、抄袭试卷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记。过时未提交者试为放弃考试资格。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视唱练耳的考试时间:视唱练耳加试时间同视唱练耳专业考试时间。写作加试试题,于视唱练耳面试结束后领取,并须在指定时间提交答卷,过时未提交者该加试科目成绩以零分记。

  (5)所有考生须抽签决定复试的考试顺序,请于考前一天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抽签安排的通知。

  五、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1. 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分值100分)*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10%。

  2.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成绩(分值100分)*60%+综合面试成绩(分值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10%。

  3. 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视唱练耳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写作成绩(分值100分)*5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各专业录取依照初、复试综合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专业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4.专业型(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及《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并须将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电子版承诺书于2020年5月18日12:00之前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邮件主题为:“承诺书-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过期未提交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 参加复试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复试前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学习和掌握防护知识,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复试准备。复试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显示异常或个人健康二维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区参加现场复试。并须在5月18日12:00之前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并如实汇报。

  3. 近期居住地当前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区参加现场复试,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复试事宜。若参加现场复试者,须提前到达西安进行自我隔离,且复试前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进入考区参加考试。

  4. 考生来校复试途中,如乘坐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自身防护。进入考区时应主动接受学校的防疫查验,考生应持有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或个人健康二维码“绿码”。在考区内除进行人脸识别、考场考试时摘掉口罩外,其他场合应全程佩戴口罩。

  5. 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复试时间安排入校进行考试,不得提前入校;考试结束须立即离开考区,不得逗留。

  6.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专业一律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和音乐教育(声乐教学与演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重要提示

  1. 复试无须打印准考证,复试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检测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2. 复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在考前一天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3.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9-88667076、88667078

  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

  4.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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