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生计划1138人(暂按2020年招生计划执行,最终以教育部2021年下达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含教育管理)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人员,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代码为050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历史)领域只接收文史哲法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非全日制只招收“硕师计划”专项计划推免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英语笔译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九)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升本学历(学籍)考生的本科阶段修读专业和专科学历专业必须一致。具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的考生不得报考,但可以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以报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毕业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5.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一)我校所有理工农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的条件。
(十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三、报名和初试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 9:00—22:00(预报名),2020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正式报名)。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请及时查看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所在学校、陕西省社会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实行网上收费省份,现场不再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按各省规定缴纳。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8日。考试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查等事项按教育部、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网站。
四、调剂和复试
按学校和各招生院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院系网站。
五、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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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