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今天陕西文都考研总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9考研政治:思修高频知识考点第六章的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陕西文都考研,获取更多考研咨询。陕西文都考研总部将及时为大家梳理有关考研政策动态的相关信息,以下是正文内容,祝各位考研成功。
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1、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四个原则:
(1)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3)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适应的****保障原则。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首先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秩序以及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此外,法律还有指引、预测、评价、强制、教育等重要作用。
(1)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来实现的。
1授权性规范指引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
2禁止性规范指引人们不得做什么;
3义务性规范指引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2)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对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判断,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觉地实施合法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评价行为法律意义的作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为,可以根据法律作出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当的评价。
(4)强制作用。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的,其强制作用主要表现为公民等法律主体必须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及公民等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后应当受到的惩罚。法律的强制作用有利于促使公民等法律主体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5)教育作用。教育作用主要有三种实现方式:
1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通过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警示;
3通过表彰法治建设的先进人物,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
2、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运行的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1)法律制定
1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2立法程序大体包括:a.法律案的提出;b.法律案的审议;c.法律案的表决;d.法律的公布。
(2)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3)法律适用
1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3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
(4)法律遵守
1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
2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政治:思修高频知识考点第六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多疑问,请及时咨询在线老师。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